马上评|中药液涉嫌添加安眠药?药品安全儿戏不得

近日,有消费者通过互联网问诊,在石家庄普泽中医院购买了治疗失眠的中药饮剂,服用后很快发困,经两家检测机构检测,均含有西药成分地西泮。5月19日,石家庄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通报称,已对涉事医院进行立案调查,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。

地西泮又被称作“安定”,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。涉事医院的“中药液”可能添加安眠药,很快引发广泛关注,此事牵涉的一系列问题都必须严肃调查。

首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,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。为什么消费者通过互联网问诊能买到中药饮剂?如果调查出属实,那么相关互联网平台和涉事医院都负有责任。问题在于,市场上还没有类似的情况?是否还有更多消费者遇到了此类问题?

其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规定,医疗机构配制制剂,应当经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。显然,在“中药液”擅自添加含有西药成分的安眠药,是不可能得到管理部门批准的。那么,地西泮是怎么进入中药饮剂的?又是怎么绕过监管,向消费者销售的呢?

再次,在“中药液”里添加的还不是一般的西药,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。根据《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和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(2013年版)》,长期或过量使用此类药物可能导致依赖性和成瘾性。那么,相关责任人何以如此胆大妄为?

如果调查结果证实确有此事,那么“中药液添加安眠药”就属于错上加错,不仅性质恶劣,还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,绝不是小事。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纰漏,显然是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。

应该看到,如今中西药结合治疗疾病,让两者各展所长,已经成为临床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。但如果不注意服药方法,混搭用药可能会带来不良反应。针对加西药的中成药的风险,国家食药监局也多次发出过警示。

一些机构和个人违法往中药里违规添加西药,一方面是为了把相关药物包装成“天然无副作用”,规避必须标注的毒副作用警示;另一方面是为了让药物更快起效,达到卖出更高价格的目的。但是,这种做法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不仅仅是多花了药钱,还有难以预料的健康风险,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。

往中药里违规添加西药,更可能涉嫌犯罪。贵州黔西南州中院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:石某将血藤、桑寄生等中药粉碎后,违规掺入布洛芬、安乃近等西药成分,制成所谓“苗药追风丸”宣称治疗风湿病,被以生产、销售假药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
就此次事件而言,“中药液涉嫌添加安眠药”的性质,应该比添加感冒药更加严重,必须彻查到底,如果违法行为得到证实,更应该得到严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