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三原高新区违法占用土地,被自然资源局罚款10万元
信用中国(陕西)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,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因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,5月14日被三原县自然资源局罚款10.27104万元。
这份处罚信息显示,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,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水泵房。
针对这一违法事实,三原县自然资源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77条第1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57条,责令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还土地,没收新建建筑物,并处以102710.4元罚款。
